中國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建設的幾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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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2016-01-29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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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是指企業建立的對法律風險進行識別、評估、應對及監督檢查的系統工程。建立完善的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是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及管理等環節進行全面、綜合的法律監控,并通過對監控過程中發現和反饋的實際問題進行不斷的改進和完善,實現對企業法律風險全面、規范、動態的管理,強化法律風險控制能力,不斷降低企業的整體風險水平。 ? 一、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建設是企業生存與發展的現實需求? 中國傳統法律顧問制度,在服務內容、服務形式和人員配置等方面,都存在重大缺陷,無法為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保駕護航,已經不適應企業發展的現實需要。 從法律服務內容看,中國傳統法律顧問服務偏重商業法律風險,忽視刑事法律風險防范,而不管是企業還是企業家一旦面臨刑事法律風險,則有可能給企業及企業家帶來“滅頂之災”。近些年來,從國企到民企,從國營企業家到民營企業家大案頻發,根據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 6年中,千余位曾經叱咤商海的弄潮兒,不幸淪為階下之囚。僅2014年,超150位國企高管落馬,原因何在?依法治國背景下,經濟領域的規范化,要求嚴格查處企業家的不規范行為,可以說,他們都撞倒了法律風險的暗礁上。企業家犯罪的問題,實際上是經濟領域法治狀況的一個反映。 中國傳統法律顧問工作往往流于形式,一般律師不懂企業的經營、管理,提供的法律意見常常不適應企業的客觀需要,很難幫助企業防控法律風險。傳統法律顧問在公司中僅僅起輔助作用。法務人員、顧問律師遠離公司的核心決策層,對公司的重大決策發揮不了應有的影響,無法全面識別企業存在的法律風險,更談不上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造成企業家犯罪的因素中,除了企業家自身的行為之外,整個外部環境與企業制度也至關重要。近幾年,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推進和互聯網技術的不斷進步,第三方支付、P2P網貸、眾籌融資、網上理財等互聯網金融高速發展的同時,安全問題也隨之而來,其中又以P2P平臺跑路尤為明顯。當然,多重誘因導致犯罪頻發,而企業管理制度不規范是重要原因。如有些企業管理制度不規范,使得大量吸收進來的資金無法做到合理使用,在盲目投資的情況下造成了效益低下和虧損,沒有產生應有的經濟效益,最終導致資金鏈出現斷裂。 傳統的法律顧問制度還缺乏系統的法律風險管理機制。他們更多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服務方式,這樣的顧問形式,自然無法真正的識別企業的風險,更無法真正幫助企業化解風險。在人員配置上多是單兵作戰,即使有團隊也比較松散,無法滿足現代企業日益龐雜的服務需求。 現代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就是為了避免傳統法律顧問的種種弊端,適應現代企業的法律服務需求,而對企業法律服務的形式和內容進行重新構造和制度設置的產物,并最終替代傳統的法律顧問制度。 ? 二、企業建立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的意義? 一位企業家曾說,很多企業家不是在監獄里就是走在通向監獄的路上,這樣講雖然過于言過其實,但企業家的確屬于高危群體。對于企業來說,法律風險管理的缺失就如同人失去賴以生存的空氣和水,遲早是會影響企業的健康甚至生存的。 與自然風險、商業風險等其他風險不同,法律風險是可防可控的。構建現代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能為企業帶來長期價值,幫助企業實現財富增值。法律風險的有效管理可預防和減少經濟損失,提高企業商譽,不但有利于企業總體效益,也有益于中國總體法律環境的改善和法治的發展。 構建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的一個重要內容是預防單位犯罪,單位犯罪也是可防可控的。所謂的風險和威脅,最可怕之處在于其不可預知性。但是單位犯罪則不同,在充分了解單位犯罪特點后,公司法務或律師在應對風險時可以大有作為。單位犯罪罪名法定化特點使其看得見摸得著,這就要求公司法務或律師要做好法律風險排查工作。具體到排查路徑的操作方法上,可以采用企業管理流程、組織架構和業務流三位一體的方法,以此來排查法律風險。通過排查可以全面了解企業面臨或潛在的法律風險,從而為法律風險評估、解決方案的制定與實施提供基礎資料。公司法務或律師完全可以結合本單位的經濟和公司實際發展的情況,通過采取審查合同流程一樣的方式,在流程上各個主要的節點和環節上把法律風險卡住。因此,企業需要建立一種可預警的單位犯罪防控系統,把它鑲進我們原有的一些民商事法律風險、合同審查的日常法律流程中。對于公司法務或律師而言,防控單位犯罪尤為重要,既是公司法務或律師的必修課,也是考驗公司法律風險防控能力的第一張試卷。中國企業的發展正處于社會轉型階段,各種規則相互交錯,社會形勢錯綜復雜,各行各業都承受著不同的法律性風險和非法律性風險。企業迫切需要構建系統的法律風險管理機制,企業構建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具有客觀實踐上的必要性。? 構建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具有戰略性意義。把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可以為企業建立一張嚴密的法律風險防控網。從企業設立到注銷,整個過程都對企業進行全程的法律風險防控,構建企業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系統性風險防控機制,并對企業的每一項業務的風險進行識別、評估、控制和化解。在人員方面,不僅要求企業高層對法律風險管理有足夠重視和起到示范作用,還需要企業全體員工參與,做到人人防控。在構建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的過程中,必然對整個企業的治理結構、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等相關問題進行持續完善和優化,其本身就是對企業的整個運行進行了一次次規范整頓,必然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減少企業隱患,特別是減少企業的違法性因素,最終達到經營合規、管理科學、運作高效、決策透明的規范境界。 ? 三、企業建立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的難點? 構建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已是當前全球性的熱點和潮流。但是,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的建立還有難點。? 構建現代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主要涉及法學和管理學兩個學科,在學術上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方面,在應用法學方面,構建現代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已是現代應用法學的重要組成部分,第二方面,在企業危機管理方面,構建現代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已是企業危機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個分支,它要求企業把法律作為一種企業管理手段來防范、化解企業危機,實現法律和管理的融合。這對于律師界、學術界來說,都是全新的課題。不僅要求扎實的法學功底,豐富的訴訟經驗,還要求有較高的管理學水平,此類人才可謂稀缺。 中國企業普遍缺乏法律風險管理意識,現在我們國家的法律體制在不斷的完善,監管體制也在不斷的加強,而有些企業家還是拿著以前的經驗在現行的體制下行事,大多數企業家對法律風險的威脅仍舊沒有給予足夠的關注,還沒有認識到法律是一種管理資源,應當充分運用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過程,把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納入企業戰略管理的重要內容當中去。 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決定》將依法治國理念置于全新的高度。意味著接下來“法治”的影響力將更加深入人心,而依法治國背景之下,對于企業和企業家的影響不可小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必須要靠法律的權威、法治的理念貫徹始終。只有“依法治企”才能把企業管好、做大,才能讓企業管理者放心大膽地去創新。企業和企業家、公司高管和公司負責人是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中的任何一次違規行為,任何一次涉嫌犯罪的事件,都可能引起嚴重的后果。而律師通過對一個個真實案例的系統研究,能為更多的企業及企業高管提供一個鏡鑒,從而更好地促使其防控法律風險,做到未雨綢繆,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因此,企業增強法律風險管理意識,律師提高專業水準,在依法治國大背景下,企業、律師通力合作,才能建立完善的法律風險管理機制,中國企業才能有了“弄潮”的護身符,才能從容應對無所不在的法律風險。 ?
中國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建設的幾點思考
【概要描述】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是指企業建立的對法律風險進行識別、評估、應對及監督檢查的系統工程。建立完善的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是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及管理等環節進行全面、綜合的法律監控,并通過對監控過程中發現和反饋的實際問題進行不斷的改進和完善,實現對企業法律風險全面、規范、動態的管理,強化法律風險控制能力,不斷降低企業的整體風險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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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建設是企業生存與發展的現實需求?
中國傳統法律顧問制度,在服務內容、服務形式和人員配置等方面,都存在重大缺陷,無法為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保駕護航,已經不適應企業發展的現實需要。
從法律服務內容看,中國傳統法律顧問服務偏重商業法律風險,忽視刑事法律風險防范,而不管是企業還是企業家一旦面臨刑事法律風險,則有可能給企業及企業家帶來“滅頂之災”。近些年來,從國企到民企,從國營企業家到民營企業家大案頻發,根據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 6年中,千余位曾經叱咤商海的弄潮兒,不幸淪為階下之囚。僅2014年,超150位國企高管落馬,原因何在?依法治國背景下,經濟領域的規范化,要求嚴格查處企業家的不規范行為,可以說,他們都撞倒了法律風險的暗礁上。企業家犯罪的問題,實際上是經濟領域法治狀況的一個反映。
中國傳統法律顧問工作往往流于形式,一般律師不懂企業的經營、管理,提供的法律意見常常不適應企業的客觀需要,很難幫助企業防控法律風險。傳統法律顧問在公司中僅僅起輔助作用。法務人員、顧問律師遠離公司的核心決策層,對公司的重大決策發揮不了應有的影響,無法全面識別企業存在的法律風險,更談不上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造成企業家犯罪的因素中,除了企業家自身的行為之外,整個外部環境與企業制度也至關重要。近幾年,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推進和互聯網技術的不斷進步,第三方支付、P2P網貸、眾籌融資、網上理財等互聯網金融高速發展的同時,安全問題也隨之而來,其中又以P2P平臺跑路尤為明顯。當然,多重誘因導致犯罪頻發,而企業管理制度不規范是重要原因。如有些企業管理制度不規范,使得大量吸收進來的資金無法做到合理使用,在盲目投資的情況下造成了效益低下和虧損,沒有產生應有的經濟效益,最終導致資金鏈出現斷裂。
傳統的法律顧問制度還缺乏系統的法律風險管理機制。他們更多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服務方式,這樣的顧問形式,自然無法真正的識別企業的風險,更無法真正幫助企業化解風險。在人員配置上多是單兵作戰,即使有團隊也比較松散,無法滿足現代企業日益龐雜的服務需求。
現代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就是為了避免傳統法律顧問的種種弊端,適應現代企業的法律服務需求,而對企業法律服務的形式和內容進行重新構造和制度設置的產物,并最終替代傳統的法律顧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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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業建立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的意義?
一位企業家曾說,很多企業家不是在監獄里就是走在通向監獄的路上,這樣講雖然過于言過其實,但企業家的確屬于高危群體。對于企業來說,法律風險管理的缺失就如同人失去賴以生存的空氣和水,遲早是會影響企業的健康甚至生存的。
與自然風險、商業風險等其他風險不同,法律風險是可防可控的。構建現代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能為企業帶來長期價值,幫助企業實現財富增值。法律風險的有效管理可預防和減少經濟損失,提高企業商譽,不但有利于企業總體效益,也有益于中國總體法律環境的改善和法治的發展。
構建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的一個重要內容是預防單位犯罪,單位犯罪也是可防可控的。所謂的風險和威脅,最可怕之處在于其不可預知性。但是單位犯罪則不同,在充分了解單位犯罪特點后,公司法務或律師在應對風險時可以大有作為。單位犯罪罪名法定化特點使其看得見摸得著,這就要求公司法務或律師要做好法律風險排查工作。具體到排查路徑的操作方法上,可以采用企業管理流程、組織架構和業務流三位一體的方法,以此來排查法律風險。通過排查可以全面了解企業面臨或潛在的法律風險,從而為法律風險評估、解決方案的制定與實施提供基礎資料。公司法務或律師完全可以結合本單位的經濟和公司實際發展的情況,通過采取審查合同流程一樣的方式,在流程上各個主要的節點和環節上把法律風險卡住。因此,企業需要建立一種可預警的單位犯罪防控系統,把它鑲進我們原有的一些民商事法律風險、合同審查的日常法律流程中。對于公司法務或律師而言,防控單位犯罪尤為重要,既是公司法務或律師的必修課,也是考驗公司法律風險防控能力的第一張試卷。中國企業的發展正處于社會轉型階段,各種規則相互交錯,社會形勢錯綜復雜,各行各業都承受著不同的法律性風險和非法律性風險。企業迫切需要構建系統的法律風險管理機制,企業構建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具有客觀實踐上的必要性。?
構建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具有戰略性意義。把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可以為企業建立一張嚴密的法律風險防控網。從企業設立到注銷,整個過程都對企業進行全程的法律風險防控,構建企業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系統性風險防控機制,并對企業的每一項業務的風險進行識別、評估、控制和化解。在人員方面,不僅要求企業高層對法律風險管理有足夠重視和起到示范作用,還需要企業全體員工參與,做到人人防控。在構建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的過程中,必然對整個企業的治理結構、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等相關問題進行持續完善和優化,其本身就是對企業的整個運行進行了一次次規范整頓,必然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減少企業隱患,特別是減少企業的違法性因素,最終達到經營合規、管理科學、運作高效、決策透明的規范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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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業建立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的難點?
構建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已是當前全球性的熱點和潮流。但是,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的建立還有難點。?
構建現代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主要涉及法學和管理學兩個學科,在學術上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方面,在應用法學方面,構建現代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已是現代應用法學的重要組成部分,第二方面,在企業危機管理方面,構建現代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已是企業危機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個分支,它要求企業把法律作為一種企業管理手段來防范、化解企業危機,實現法律和管理的融合。這對于律師界、學術界來說,都是全新的課題。不僅要求扎實的法學功底,豐富的訴訟經驗,還要求有較高的管理學水平,此類人才可謂稀缺。
中國企業普遍缺乏法律風險管理意識,現在我們國家的法律體制在不斷的完善,監管體制也在不斷的加強,而有些企業家還是拿著以前的經驗在現行的體制下行事,大多數企業家對法律風險的威脅仍舊沒有給予足夠的關注,還沒有認識到法律是一種管理資源,應當充分運用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過程,把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納入企業戰略管理的重要內容當中去。
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決定》將依法治國理念置于全新的高度。意味著接下來“法治”的影響力將更加深入人心,而依法治國背景之下,對于企業和企業家的影響不可小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必須要靠法律的權威、法治的理念貫徹始終。只有“依法治企”才能把企業管好、做大,才能讓企業管理者放心大膽地去創新。企業和企業家、公司高管和公司負責人是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中的任何一次違規行為,任何一次涉嫌犯罪的事件,都可能引起嚴重的后果。而律師通過對一個個真實案例的系統研究,能為更多的企業及企業高管提供一個鏡鑒,從而更好地促使其防控法律風險,做到未雨綢繆,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因此,企業增強法律風險管理意識,律師提高專業水準,在依法治國大背景下,企業、律師通力合作,才能建立完善的法律風險管理機制,中國企業才能有了“弄潮”的護身符,才能從容應對無所不在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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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知識共享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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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2016-01-29 14:48
- 訪問量:
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是指企業建立的對法律風險進行識別、評估、應對及監督檢查的系統工程。建立完善的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是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及管理等環節進行全面、綜合的法律監控,并通過對監控過程中發現和反饋的實際問題進行不斷的改進和完善,實現對企業法律風險全面、規范、動態的管理,強化法律風險控制能力,不斷降低企業的整體風險水平。
一、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建設是企業生存與發展的現實需求
中國傳統法律顧問制度,在服務內容、服務形式和人員配置等方面,都存在重大缺陷,無法為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保駕護航,已經不適應企業發展的現實需要。
從法律服務內容看,中國傳統法律顧問服務偏重商業法律風險,忽視刑事法律風險防范,而不管是企業還是企業家一旦面臨刑事法律風險,則有可能給企業及企業家帶來“滅頂之災”。近些年來,從國企到民企,從國營企業家到民營企業家大案頻發,根據中國企業家犯罪報告, 6年中,千余位曾經叱咤商海的弄潮兒,不幸淪為階下之囚。僅2014年,超150位國企高管落馬,原因何在?依法治國背景下,經濟領域的規范化,要求嚴格查處企業家的不規范行為,可以說,他們都撞倒了法律風險的暗礁上。企業家犯罪的問題,實際上是經濟領域法治狀況的一個反映。
中國傳統法律顧問工作往往流于形式,一般律師不懂企業的經營、管理,提供的法律意見常常不適應企業的客觀需要,很難幫助企業防控法律風險。傳統法律顧問在公司中僅僅起輔助作用。法務人員、顧問律師遠離公司的核心決策層,對公司的重大決策發揮不了應有的影響,無法全面識別企業存在的法律風險,更談不上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造成企業家犯罪的因素中,除了企業家自身的行為之外,整個外部環境與企業制度也至關重要。近幾年,隨著金融改革的深入推進和互聯網技術的不斷進步,第三方支付、P2P網貸、眾籌融資、網上理財等互聯網金融高速發展的同時,安全問題也隨之而來,其中又以P2P平臺跑路尤為明顯。當然,多重誘因導致犯罪頻發,而企業管理制度不規范是重要原因。如有些企業管理制度不規范,使得大量吸收進來的資金無法做到合理使用,在盲目投資的情況下造成了效益低下和虧損,沒有產生應有的經濟效益,最終導致資金鏈出現斷裂。
傳統的法律顧問制度還缺乏系統的法律風險管理機制。他們更多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服務方式,這樣的顧問形式,自然無法真正的識別企業的風險,更無法真正幫助企業化解風險。在人員配置上多是單兵作戰,即使有團隊也比較松散,無法滿足現代企業日益龐雜的服務需求。
現代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就是為了避免傳統法律顧問的種種弊端,適應現代企業的法律服務需求,而對企業法律服務的形式和內容進行重新構造和制度設置的產物,并最終替代傳統的法律顧問制度。
二、企業建立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的意義
一位企業家曾說,很多企業家不是在監獄里就是走在通向監獄的路上,這樣講雖然過于言過其實,但企業家的確屬于高危群體。對于企業來說,法律風險管理的缺失就如同人失去賴以生存的空氣和水,遲早是會影響企業的健康甚至生存的。
與自然風險、商業風險等其他風險不同,法律風險是可防可控的。構建現代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能為企業帶來長期價值,幫助企業實現財富增值。法律風險的有效管理可預防和減少經濟損失,提高企業商譽,不但有利于企業總體效益,也有益于中國總體法律環境的改善和法治的發展。
構建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的一個重要內容是預防單位犯罪,單位犯罪也是可防可控的。所謂的風險和威脅,最可怕之處在于其不可預知性。但是單位犯罪則不同,在充分了解單位犯罪特點后,公司法務或律師在應對風險時可以大有作為。單位犯罪罪名法定化特點使其看得見摸得著,這就要求公司法務或律師要做好法律風險排查工作。具體到排查路徑的操作方法上,可以采用企業管理流程、組織架構和業務流三位一體的方法,以此來排查法律風險。通過排查可以全面了解企業面臨或潛在的法律風險,從而為法律風險評估、解決方案的制定與實施提供基礎資料。公司法務或律師完全可以結合本單位的經濟和公司實際發展的情況,通過采取審查合同流程一樣的方式,在流程上各個主要的節點和環節上把法律風險卡住。因此,企業需要建立一種可預警的單位犯罪防控系統,把它鑲進我們原有的一些民商事法律風險、合同審查的日常法律流程中。對于公司法務或律師而言,防控單位犯罪尤為重要,既是公司法務或律師的必修課,也是考驗公司法律風險防控能力的第一張試卷。中國企業的發展正處于社會轉型階段,各種規則相互交錯,社會形勢錯綜復雜,各行各業都承受著不同的法律性風險和非法律性風險。企業迫切需要構建系統的法律風險管理機制,企業構建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具有客觀實踐上的必要性。
構建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對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具有戰略性意義。把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可以為企業建立一張嚴密的法律風險防控網。從企業設立到注銷,整個過程都對企業進行全程的法律風險防控,構建企業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系統性風險防控機制,并對企業的每一項業務的風險進行識別、評估、控制和化解。在人員方面,不僅要求企業高層對法律風險管理有足夠重視和起到示范作用,還需要企業全體員工參與,做到人人防控。在構建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的過程中,必然對整個企業的治理結構、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等相關問題進行持續完善和優化,其本身就是對企業的整個運行進行了一次次規范整頓,必然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和減少企業隱患,特別是減少企業的違法性因素,最終達到經營合規、管理科學、運作高效、決策透明的規范境界。
三、企業建立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的難點
構建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已是當前全球性的熱點和潮流。但是,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的建立還有難點。
構建現代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主要涉及法學和管理學兩個學科,在學術上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方面,在應用法學方面,構建現代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已是現代應用法學的重要組成部分,第二方面,在企業危機管理方面,構建現代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機制已是企業危機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個分支,它要求企業把法律作為一種企業管理手段來防范、化解企業危機,實現法律和管理的融合。這對于律師界、學術界來說,都是全新的課題。不僅要求扎實的法學功底,豐富的訴訟經驗,還要求有較高的管理學水平,此類人才可謂稀缺。
中國企業普遍缺乏法律風險管理意識,現在我們國家的法律體制在不斷的完善,監管體制也在不斷的加強,而有些企業家還是拿著以前的經驗在現行的體制下行事,大多數企業家對法律風險的威脅仍舊沒有給予足夠的關注,還沒有認識到法律是一種管理資源,應當充分運用到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過程,把法律風險管理機制納入企業戰略管理的重要內容當中去。
十八屆四中全會的《決定》將依法治國理念置于全新的高度。意味著接下來“法治”的影響力將更加深入人心,而依法治國背景之下,對于企業和企業家的影響不可小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必須要靠法律的權威、法治的理念貫徹始終。只有“依法治企”才能把企業管好、做大,才能讓企業管理者放心大膽地去創新。企業和企業家、公司高管和公司負責人是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中的任何一次違規行為,任何一次涉嫌犯罪的事件,都可能引起嚴重的后果。而律師通過對一個個真實案例的系統研究,能為更多的企業及企業高管提供一個鏡鑒,從而更好地促使其防控法律風險,做到未雨綢繆,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因此,企業增強法律風險管理意識,律師提高專業水準,在依法治國大背景下,企業、律師通力合作,才能建立完善的法律風險管理機制,中國企業才能有了“弄潮”的護身符,才能從容應對無所不在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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